今天上午門診時間,本中心通知我,以前曾經來諮詢癌症治療的病患家屬,從台北專程南下希望能有機會與我面見,表達感謝之意。
約略一年前,有一位住台北的病患家屬,希望家人能到台中治療,為避免病人長途勞頓,建議其攜帶資料前來即可,病人不必隨行,待看過資料,再討論後續事宜,病患本身罹患攝護腺癌合併骨轉移,其實此病灶在高齡男性常見,積極治療很多都有長期存活的機會(>5年),病人體能尚可,故建議賀爾蒙治療,再針對嚴重轉移病灶,可適度給予放射線治療,以紓解疼痛症狀及避免病理性骨折,執行數月後須評估療效,若無效,可考慮化療,這應是大多數人的醫療共識,完成上述建議以後,仍建議病人就近治療為宜,因為癌症為長期治療之疾病,在照顧上仍以就近醫療為原則,當然仍應選擇夠水準之醫療院所,家屬也接受以上看法。
往後每3-4個月均會請護理師關心一下病情,直到有一天家屬急電其父希望即刻南下,因為原醫院告知治療無效,且建議肋膜放水及氣管插管,聽其家屬描述,無法了解病人現況,因為這兩件事,是處理兩種完全不同的臨床狀況,前者是肋膜腔積水,後者是呼吸道阻塞,在無法完全確定掌握病情的情況下,請家屬先提供病人資料,因為不能讓病人在運送途中發生意外,很不幸的,隔日就傳來不幸的消息。
當見到家屬的時候,從交談中,可知家屬對於父親的不捨,對於醫療過程中,未得到適當的醫療訊息及合理暸解病情的權利,非常憤怒,其實他們都是受過教育且明理的人,我相信如有完整的解釋,一定可以得到醫病共同合作的結果,在心情上,不論結果如何,家屬一定會得到安心,病人也可以安息,說段故事是想提醒醫護人員,協助病人及家屬瞭解病情,絕對是有助於治療的進行,很多人覺得這是專業問題,說的少可以減少醫糾的發生,其實這是錯誤的想法,我認為最好的結果,一定來自醫療人員、病人及家屬共同努力所換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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